女青年王某在打工期间,与初某相识相恋。经过一段时间了解,性格
不合,王某提出终止恋爱关系。初某对此坚决反对,并扬言:王某如
不与他结婚,就杀死她一家。慑于初某的淫威,王某与初某办理了结
婚登记。在共同生活期间,初某常因生活琐事对王某大打出手。随着
矛盾加剧,王某诉至法院,请求依法撤销与初某的婚姻关系。
大明律师:可撤销婚姻,是指婚姻当事人一方采取暴力、威胁、恐吓
等手段,以给对方或对方的亲友的人身自由、健康、荣誉、名誉、财
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,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而与之结婚。女青年王
某的诉请是可以支持的。
上海市大明律师事务所由精通各类法律事务的资深律师组建,具
有运作各类复杂诉讼及非诉项目的综合实力,在上海市律师业综合实
力评比中位居百强之列,是一家有着十多年经验积累且稳健发展、理
性开拓的规模化综合性律师事务所。(大明网站:www.51dmlaw.c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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